2011年1月8日,经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社团管理局批准,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作为我国首家专业从事商事争端调解的社会组织正式揭牌成立。先后被评为“国际贸易功能性机构”“上海市品牌社会组织”“上海市十佳公益机构”、5A社会组织;成为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遴选的首批“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商事调解机构,是唯一一家社会组织;是中国侨联涉侨跨境纠纷服务单位;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被誉为“在中国颇具影响力的专业性、国际化商事调解机构”。
调解中心致力于帮助国内外企业或机构解决在贸易、投资、金融、证券、知识产权、技术转让、房地产、工程承包、运输、保险以及其它商事、海事等领域的纠纷并提供有关的咨询、专业培训服务。同时,调解中心现有在册调解员127名,有14名外籍调解员,包括著名学者、退休法官、资深律师、企业法务总监等业界专家,一半以上能用英文作工作语言,均有多年从事国际、国内商事法律实务经历,专业背景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具有优良的职业操守。调解员们受过专门调解技能培训,娴熟依据法律法规、参照国际惯例,按照公平、公正、保密、合理的原则,推动促成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最终和解,维护、发展当事人持久的合作关系和长远的共同利益。调解中心还根据业务需要,专门建立了知识产权、海事海商、房地产、能源及环保、金融、国际贸易六个专业委员会。同时,为配合解决上海自贸区的商事争端,经贸商事调解中心还建立了一个全部由境外专业人士组成的国际商事联合调解庭,能够更加快速、有效地处理国际商事争议。
调解中心先后与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上诉委员会和美国司法仲裁调解服务有限公司(JAMS)建立中欧、中美国际商事联合调解机制,是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英国有效争议解决中心(CEDR)、新加坡调解中心(SMC)等国际商事调解机构的重要合作伙伴;积极与韩国、日本、越南等国调解组织开展合作,探索东亚区域性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创新;在全国率先设立海外知识产权服务站,保障国内外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中外双向投资和经贸合作,服务国民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作为全国唯一一家对接四级审级法院的商事调解组织,调解中心积极服务国家战略,不仅先后入驻临港新片区,西安国际港务区,还与长三角多家法院建立了多元解纷机制,保障长三角营商环境建设,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要求。目前,调解中心已打通“调解+司法确认”、“调解+仲裁”、“调解+公证”多元渠道,保证了调解协议的执行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