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源头化解 优化营商环境
11月6日下午,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在香港与香港江苏社团总会、香港浙江省同乡会联合会、沪港社团总会签署合作协议。全国政协常委、香港江苏社团总会创会会长唐英年、香港中联办社联部副部长余学杰、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施伟东、调解中心理事长孙建平等领导出席了签约活动。

(签约仪式参会人员合影)
唐英年先生在现场与参会人员进行了亲切交谈,勉励大家携手合作,做好沪港两地商事经贸服务工作。
沪港两地作为国家具有特殊地位和功能的中心城市,承担着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重任。调解中心与香港苏浙沪同乡社团的合作,是为了更好地保障苏浙沪三地在港企业利益,为从事经济活动的市场主体提供必需的法律服务,包括化解市场主体的各类经济纠纷。

(调解中心向香港江苏社团总会赠送纪念礼品)

(调解中心与香港浙江省同乡会联合会签约)

(调解中心与沪港社团总会签约)

(调解中心副主任李海歌女士主持签约仪式)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江苏社团总会会长姚茂龙先生率先发言,他说:香港江苏社团总会与调解中心签署合作协议将切实引导在港企业认识调解、使用调解;期待签约双方加强在商事经贸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为服务国家战略,深入推进沪港两地高水平开放做出自身的努力与贡献。

(姚茂龙先生致辞)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浙江省同乡会联合会第一常务副会长车弘健,全国政协委员、沪港社团总会会长关百豪也先后发言,一致表示:沪港两地长期保持着密切的经贸往来,为保障在港企业的商业利益,深化沪港经贸领域合作,引导社团所属成员单位树立“调解优先”理念,进一步促进沪港两地的营商环境的规范与优化。

(车弘健先生发言)

(关百豪先生发言)
孙建平理事长在总结讲话中谈到,今天的签约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沪港两地经贸商事领域的深度合作,更好地发挥调解机构优化服务营商环境的功能性作用。调解中心一直以来与香港同行保持良好互动,分享彼此在商事调解方面的经验。孙理事长对调解中心与苏浙沪同乡社团的合作前景充满期待,对在港企业秉持“和合共赢”的理念进一步做大做强寄予厚望。

(孙建平理事长总结讲话)
签约活动后,调解中心举行了港籍调解员聘任仪式,与会领导为新聘港籍调解员颁发了聘书。

(唐英年、余学杰、施伟东、孙建平等领导为新聘港籍调解员颁发聘书)
港籍调解员代表相继发言,表示要充分发挥自身专长,帮助商事主体通过调解方式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共同推动沪港两地经济高质量发展。

(新聘港籍调解员代表发言)

(港籍调解员代表谭允芝资深大律师发言)